9月16日下午,我院召开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制定会议,安德锋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基础部及二级学院代表参加,教务处徐雪礼处长主持会议。
安德锋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道德品德、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和各种核心能力,培养的如何,需要给予学生一个评价,如何评价,评价哪些内容和项目,谁来评价,对于评价的数据如何汇总及统计,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商讨,共同制定。各参与部门要主动介入,共同认真研讨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
教务处有关同志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学生综合评价由“通用能力评价”、“专业能力评价”、“核心素养评价”、“德育活动评价”等部分组成,分别由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进行评价。对于学生的自我管理方面学工和团委两个部门也给出了一些见解并交流了想法。基础部和二级学院代表对于通用能力评价和专业能力水平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